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 址:**省**市**区良渚街道**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法定代表人:丁建伟
联系电话:/
邮编:310000
我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收到质疑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科研型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编号:****)中标结果的《质疑函》。经我公司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受理。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经认真核实、采购人同意,现我公司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质疑事项1的答复:
质疑供应商认为:在质疑本项目招标文件时就已经质疑本项目倾向于联影品牌的磁共振设备,中标结果印证了本单位质疑的正确性。本次中标结果疑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即本项目为中标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经核查,本项目采购的是科研型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人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开展了需求调查,确保采购需求合法、合规,符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科研需要。
本项目有5家投标人参与,其所投产品分属不同品牌。各投标人均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自身产品性能和技术方案自主响应采购需求,形成了有效的市场竞争。事实证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并未排斥其他品牌参与竞争,不存在因采购要求设置不合理而导致竞争不足的情形。招标文件对所有潜在供应商一视**,符合相关资格和产品性能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平等参与。关于质疑供应商此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已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质疑供应商在收到答复后未****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并最终提交了投标文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此行为本身亦可视为对答复文件的默认。****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厅桂财规〔2024〕2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载明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客观的评审,并得出评审结果。评审过程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未发现评审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质疑事项2的答复:
质疑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过程疑似存在违法围标行为。经核查,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整****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发现违法围标行为。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2不成立。
对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中提出的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不予支持。如质疑供应商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
答复日期:2025年11月1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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