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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14
****学院学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莆院学〔2023〕22号)和《**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莆院学〔2025〕10号),通过“闽政通”App中“**智慧资助”服务,采取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系统在线测评等认定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生〔2025〕70号),以量化评估认定测评分110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9(含)-109(含)分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含)-20(含)分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20分以下认定为家庭经济不困难学生,共认定学生96人。没有收到异议,确定赵茜等96名学生获得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马梦茹等86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1名学生戴顺辉获得退役士兵助学金。
附件一: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果公示名单(含退役士兵)
附件二: ****学院国家助学金名单
****学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