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桐坪路至**河段)排水涵洞工程已由**市****委员会****发改委函[2022]5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桐坪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桐坪路至**河段**箱涵(规模为6.0mx5.0m)全长约1028m;香山寺路西段**d3000雨水管243m;香山寺路至马鞍路段**一条d3200的雨水管涵长约404m;****水库挡水工程、溢洪道和放水(取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箱涵工程、管网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4474.0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292.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区**(桐坪路至**河段)排水涵洞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图纸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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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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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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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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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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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1228 | 联系电话: | 023-****9332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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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桐坪路至**河段)排水涵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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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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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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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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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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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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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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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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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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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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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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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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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3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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