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 ||
| 品目 | 房屋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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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睢**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 16:5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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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苏采云系统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05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室四(**)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1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新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000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睢**睢**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77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睢**八一西**侧和丰产业园1号楼3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新瑞 | ||
| 项目概况 ******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05 09: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00.62元
采购需求:
******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标书代写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提供: ①即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12-05 09: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5-12-05 09:00 (**时间)
地点:睢**开标室四(**)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00)前。标书代写
(二)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仝惠 联系电话:0516-****0006
地址:睢**八一西路和丰公寓西栋高层302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书代写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标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睢****桥南100米路东
联系人:王晓娟
联系电话:051****21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睢**八一西**侧和丰产业园1号楼306室
联系人:仝惠
联系电话:0516-****0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仝惠
电话:0516-****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