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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0300MA1N8AM43C | ****开发区金**街道思韵路5号-****服务中心-B1-1-601 | 87(均分制) | ****652.1元 |
| 工程类 |
| 名称:******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彩星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08056 |
李生、王晓娟、周本志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8494.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2.定标日期:2025年12月05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睢****桥南100米路东
联系人:王晓娟
联系电话:0516-****1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睢**八一西**侧和丰产业园1号楼306室
联系人:仝惠
联系电话:0516-****0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仝惠
电话:0516-****000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