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管网提升工程1标段施工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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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管网提升工程1标段施工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1:招标文件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须包含给水管道工程或排水管道工程)。请问:我单位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额3.9****处理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资****处理厂进出管道工程及雨污水管道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我单位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额5****处理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资料中体现包含污水干管工程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请招标人明确。

答1:符合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问2:招标文件P68中投标人业绩中业绩1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须包含给水管道工程或排水管道工程)请问:我单位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额3.9****处理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资****处理厂进出管道工程及雨污水管道是否符合招标文件P68中投标人业绩中业绩1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我单位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额5****处理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资料中体现包含污水干管工程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请招标人明确。

答2:符合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业绩1”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问3:招标文件 P68 中投标人业绩中业绩 2 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日处理量规模不小于4 万吨/****水厂**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一个日处理量为5万m3/d,合同额2.48****水厂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P68中投标人业绩中业绩2要求,请招标人明确。

答3:如投标人提供的“地表水厂业绩”为生产饮用水的且日处理量规模不小于4万吨/天的**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则符合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幢101商室

联 系 人:葛工

联系电话:0551-****21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孙云峰

联系电话:0551-****1968、0551-****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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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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