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局公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5-11-25 | |
| -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
一、更正招标文件: 1. 将“投标人应在**市**区、**区、**区、**区、湘江新区及**省****加油站点,且将****加油站点均列****服务站点,各加油站点之间车辆专用燃油卡须能相互通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加油站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的燃油种类,便于采购人后期使用加油服务。”修改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 2. 将在满足“投标人在**市**区、**区、**区、**区、湘江新区及**省****加油站点”的基础上,**省内除**外其余13****加油站点同时增加1个的计1分,本项最多计算增加8个加油站点,最高计8分。(注:投标人应按照1.**、2.**、3.**、4.**、5.**、6.**、7.**、8.**、9.**、10.**、11.**、12.**、13.**的顺序列汇总表,注****加油站点名称及地址,****加油站点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修改为“投标人在**市**区、**区、**区、**区、****加油站点”的基础上,**省内除**外其余13****加油站点增加1个的计1分,本项最多计算增加8个加油站点,最高计8分。(注:投标人应按照1.**、2.**、3.**、4.**、5.**、6.**、7.**、8.**、9.**、10.**、11.**、12.**、13.**的顺序列汇总表,注****加油站点名称及地址,****加油站点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二、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标书代写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圭塘路19号 联系人:赵警官 电 话:0731-****969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区茶子山路与观沙岭路交汇处**铂金岛A座4楼452 联系人:左进伍 邮 编:410000 电 话:0731-****57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