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设计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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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11-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设计总承包答疑澄清2

各投标人:

**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编号:****/GN2025-14-6545)现答疑如下:

1.因合同表述不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设计主持人和设计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是否满足出该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要求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应能反映出该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岗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中2.2.1(1)项目负责人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附录5中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请确认是否只提供合同协议即可。

答复: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合同协议书。

3.招标文件第57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要求中,荣誉奖项证明材料里的“辅助材料”是否包含甲方业主证明,请予以明确。

答复:如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项目业绩合同等)予以辅证,但****委员会认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29页,附录6里的人员,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拟派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5.在标书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是否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6.技术标是明标还是暗标

答复:明标。

7.当前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定标材料如要提供,需要提供哪些有无具体要求

答复: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定标材料。

8.如无需提供定标材料,招标第114页目录“十、定标因素材料”是否删除

答复:可以删除。

9.本案用地为社会福利用地,标****医院和护理院,都是医疗建筑。按规定这个用地性质理应以养老服务建筑为主,所以,本项目设计是否可以按此有养老建筑及相关服务设施

答复: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已明确,需包含部分养老功能。

10.4亿的投资估算是否****医院项目(含医疗工艺)单方造价为10000-12000元每平方米。

答复: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已明确,包含医疗工艺。

11.招标文件中要求不做装配式,与**当地规范有矛盾,是否暂按不做装配式执行

答复:本项目执行政策要求的装配率,不要求按装配式建筑进行申报。

12.P113显示标段招标,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几标段。

答复: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13.P114显示定标因素材料是否删除

答复:可以删除。

14.P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是否在**市公共**网站中截图证明。

答复:按招标文件中“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执行。

15.投标制作软件上传文件有无对文件命名有规定。

答复:按平台规则上传,本项目无特殊要求。

16.最终任务书暂未确定P93提及到的功能是否需要全部在本次投标平面中体现

答复:本次投标平面不需要全部体现。本次投标按设计任务书中规模、定位及设计要求。

17. 经现场踏勘及招标文件研究后,发现此次项目技术难度较大,涉及到的内容较多,最终的投标文件以及包含多媒体视频等形式多样,感觉原定的开标时间不能满足投标所需时间,故申请延期几天以便给予潜在投标单位充足时间呈现更好的设计方案效果,望各位领导商榷,为感。标书代写

答复:经研究,开标时间不予延期。标书代写

18.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对应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提供审图合格证证明项目负责人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合同协议书无人员名单,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设计任务已完成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证明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19.本项目为定价招标,问设计费用清单分项报价是否需要填报

答:需要填写。

20.投标人获奖和项目负责人获奖信息是放在八、商务标详细评审资料,还是放在其他资料里面。

答复:投标人自行决定。

21.我方拟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在该项目中,我司承担了全部设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均体现了设计工作内容及相应成果。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后,予以认可。

22.招标公告中“2.6建设规模”提到项目总投资6亿元,建设投资约4亿元,而“2.7项目投资估算”明确了投资为4亿元,请明确是否6亿元为总投资,4亿元为**工程费

答复:4亿元为工程建设达到运营条件的所有土建、安装、装饰及各类设备购置费用,不包括土地费用、流动资金、运营资金。

2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请明确资金筹措方式和融资比例

答复:项目资金为自筹,已全部落实到位。

24.请明确投**否包含土地费、医疗设备费、开办费等,若有,请给出分项金额

答复:4亿元建设投**不包含土地费用、开办费,为工程建设达到运营条件的所有土建、安装、装饰及各类设备购置费用,具体分项金额,由投标人根据设计方案自行规划。

25.本项目所包含的建筑功能种类繁多,特别注重医疗服务的专业程度以及养老照护的精细程度。医疗功能致力于提供高水准的诊疗服务,请问,对于医疗类业绩,它能否满足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匹配度要求

答复: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2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定标候选人”替换为“中标候选人”。

2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施工图审查由招标人负责报审,中标人需配合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图纸。

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史河路43号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152****38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王思棋、魏杨鸿伟

电 话:0551-****1206、0551-****1208

2025年11月25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11-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设计总承包答疑澄清1

各投标人:

**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编号:****/GN2025-14-6545)现答疑如下:

1.**省在2025年前没有单独给装饰装修专业的职称单独评审过,招标文件中P29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装修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问:提供建筑学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招标文件中未限定装修专业负责人须为装饰装修专业,故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54页,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因素有关“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因没有强制要求须在所提供的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请问我司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所提供的业绩项目设计人员团队中担任项目副负责人,全程参与设计过程,请问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应能反映出该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岗位。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故所述情况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P55页,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因素有关“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直辖市)及以上设计类奖项、荣誉”;因没有强制要求须在所提供的获奖项目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请问我司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的项目获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所提供的获奖业绩项目合同设计人员团队中担任项目副负责人),获奖证书及合同中都能够体现该参与人员名字,请问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应能反映出该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岗位。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故所述情况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建议编制要求调整成:“①页面排版要求:纸张:A4或A3;②字体图片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③编制的技术文件最多不超过300页;④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及需要。”

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史河路43号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152****389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王思棋、魏杨鸿伟

电 话:0551-****1206、0551-****1208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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