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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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省公共**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新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已由批准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文件名称(文号):筑高管专议〔2025】121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源:其他,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并与其签订《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协议》,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出让给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并由受让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项目总投资(万元):6275.33
服务期限(年):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投标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受让方,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书代写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三)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 至2025年12月16日 ,****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9750,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
5.2未****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 ( **省﹒**市)、**省公共**交易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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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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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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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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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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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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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永宽、向秀、包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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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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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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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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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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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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