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国家高新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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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省公共**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新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已由批准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文件名称(文号):筑高管专议〔2025】121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源:其他,招标人为****(社会事务协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社会事务协调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并与其签订《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协议》,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出让给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并由受让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项目总投资(万元):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527.23万元,其中:市政公共**有偿使用费4018.59万元,新增建设投资2298.39万元,其它费用678.86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部分由中标受让方自筹。

服务期限(年):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投标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受让方,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三)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 至2025年12月16日 ,****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9750,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 09:30,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标书代写http://222.****.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CZB

5.2未****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 ( **省﹒**市)、**省公共**交易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国家高新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变更公告

招标人:

****(社会事务协调局)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周连凤

联系人:

肖永宽、向秀、包诚元

电话:

0851-****1099

电话:

181****9476

****(社会事务协调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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