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省****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及《****关于加强自行采购管理的通知》(淮环通〔2024〕41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询价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新区泰康街200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4-****4693
四、采购项目名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检测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服务内容
对**市****分局、******分局开展领导离任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分局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2.对分局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3.对部分重要业务流程(如采购、销售、资产管理等)和重大项目进行审计。
4.协助分局识别、评估管理中的关键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
5.出具审计报告,汇报审计发现、风险分析与管理建议。2.工作要求
(二)工作要求
1.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
2.组建专业审计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和实操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审计方法和工具,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3.审计过程中需全面收集审计证据,确保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如实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得隐瞒或遗漏重要事项。
4.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内容需条理清晰、数据准确、分析深入,提出的整改建议需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审计过程中接触的财务数据、内部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审计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归还全部涉密资料。
6.****分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审计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初步审计结论,配合分局完成审计相关的各项工作。
(三)服务期限
1.审计实施期限: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包括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初稿编制、意见征求及审计报告终稿出具),具体起止时间可根据双方协商及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2.若因分局提供资料不及时、配合不到位等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审计工作延误,服务期限可相应顺延,顺延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采用询价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检测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采购管理的通知》(淮环通[2024]41号)的规定,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根据需求编制询价函,面向社会公开询价。****、****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分所、****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七家供应商做出响应,相同品质下选择最低价,****报价最低,****内部审计服务项目拟由采购人向****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八、拟采购价格:10000元。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开发区繁华大道南、**路****广场10号楼2017室。
十、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三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询价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地址:**市**新区泰康街200号;联系电话0554-****69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由采购人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