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穗莞深城际铁路运营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3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共否决0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日 00 时00分止),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价(万元) | 4418.1419 | 4414.5559 | 4417.0227 |
| 评标得分 | 94.67 | 93.84 | 92.16 |
| 承诺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承诺工期 | 150个日历天 | 150个日历天 | |
|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雷剑波 | 王冠勇 | 熊小敏 |
| 执业证书编号 | 陕161********02236 | 粤144********17111 | 京111********27045 |
| 技术负责人 | 郝小波 | 刘** | 王柯 |
| 专职安全员 | 袁明杰 | 黎永强 | 张赞 |
| 企业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项目负责人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20****广场B塔10楼
电话:138****5121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计划合同部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20****广场B塔12楼
电话:020-****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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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