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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11月26日 发布了2025-JQ04-W1296-2穿梭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11-27,更正为:2025-11-28。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 授 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二)现场踏勘后 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 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 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更正为: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 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部分采购文件附件已重新上传。标书代写
前期已报名并成功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最新格式模板(要求)进行响应,未按照最新格式模板(要求)进行响应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原现场踏勘有关信息不变。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