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
二、变更内容:
第2.3.4标段招标文件以系统内招标文件正文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 地址:**县人民路 联系人:魏建亭 联系电话:139****5101 |
| 2 |
行 政 监 督 部门 ( 投 诉 受理) |
监督部门: ****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 114********0422285 地 址 :**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 0377-****2212 |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 ,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 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 提出 ,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 内作出答复。标书代写 2、投诉提出与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 ,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 内 ,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 投诉 ,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 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 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 ,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 ,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 10 日投诉时限。标书代写 5、投诉处理时限: 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 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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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人民路
联系人:魏建亭
联系电话:139****5101
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28层2813号
联系人:孙中岑
联系方式:166****7888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2285
联 系 人:凌先生
地 址:**县丹江大道南段
联系电话:0377-****2212
发布人:****
日期:2025 年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