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旅游基础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数字文旅软件开发、集成及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旅游基础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数字文旅软件开发、集成及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由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中:“

8

其他

合同支付方式: (一)设备采购: 1.合同签订,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设备金额的30%。 2.按照招标要求交货,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设备验收,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设备金额的30%。 3.按照招标要求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初验,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设备金额的30%。 4.设备试运行期满,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终验,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设备金额的10%。 (二)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1.合同签订,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品目金额的30%。 2.按照招标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初步验收,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品目金额的30%。 3.按照招标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最终验收,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品目金额的25%。 4.终验通过一年后,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品目金额的5%。 5.终验通过二年后,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品目金额的5%。 6.终验通过三年后,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品目金额的5%。

”更正为:“

8

其他

合同支付方式: (一)设备采购:1.合同签订,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设备金额的40%。 2.按照招标要求交货,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设备验收,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设备金额的35%。 3.按照招标要求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初验,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设备金额的20%。 4.设备试运行期满,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终验,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设备金额的5%。(二)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1.合同签订,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品目金额的40%。 2.按照招标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初步验收,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品目金额的45%。 3.按照招标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最终验收,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品目金额的10%。4.终验通过一年后,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品目金额的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学军路92****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591-****9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信平路10号6楼

联系方式:158****3283、156****6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莉莉、沈敏丽、江济宇、葛利清、陈锦兴

电话:158****3283、156****6470

****

2025年11月28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