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汉王镇供水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集团有限公司汉王镇供水提升工程已由****发展局 以徐铜经发备(2025)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团有限公司汉王镇供水提升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邀请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区汉王镇。
(2)工程规模:对镇内部分DN20-DN200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约35.6公里,同时对4处应急备用水源井改造并实施相应供水信息化工程:**DN300-500输水主干管网11.2公里,****泵站2座。工程投资:约4834.49万元。
(3)招标范围:全部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4)总工期:18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5)监理服务期限:符合施工工期要求,缺陷责任服务期为自竣工验收后24个月。
4.本工程监理招标为壹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项目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管网工程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服务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户号:320********100****1520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标书代写
(3****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标书代写
****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的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标书代写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于 2025年12月8日前登陆《**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17时00分;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8.2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电子标服务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516-****2050。
11、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珠江路**路 地址:****区**路246号**大厦南楼17层
联 系 人:陈琪 联 系 人:王可
电 话:0516-****1795 电 话:152****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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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