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公司**工务段混动多功能垂直打磨机、锂电钢轨钻孔机、锂电钢轨锯轨机、内燃钢轨仿形打磨机、沥青冷补料、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编号:****)
2、成交候选人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 1 | 混动多功能垂直打磨机 | **** |
| 2 | 锂电钢轨钻孔机 | 流标 |
| 3 | 锂电钢轨锯轨机 | 流标 |
| 4 | 内燃钢轨仿形打磨机 | **华盛中天****公司 |
| 5 | 沥青冷补料 | ******公司 |
| 6 | 监控摄像头 | 流标 |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4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区东韩路6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31-****6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成丰大厦8楼(**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31-****1112
电 子 邮 件:****@163.com
5、其他公示内容
1、河****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少于两家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使用良好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3.1.3.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需提供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包件1.2.3.4需提供投标****集团销售使用业绩证明(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不少于两家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使用良好证明材料。所有物资均需满足技术标准的各项要求。”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2、******公司、******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3.1.8.“包件6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采购完成后,****工务段、**工务段签订合同,进行结算”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3、包件2、3潜在供应商现场签到不足,不具备开标条件,故流标。
4、包件6:******公司报价超采购人预算,该包件流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