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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 招标/采购内容 | | 成交金额 | 36.50万元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
| 中标单位 | 中标联系人/电话 | 中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公司****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于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公开评标,****小组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和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1、中标候选人名称:****
2、评标总金额:365000元
3、公示期: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共 3个自然日)
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比较与评价法,****小组依据公开询比采购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制评审报告。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询比采购资料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公司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