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代理的高铁CAZ南片区**山路(新三十二大街至新三十六大街)和桃溪路(新三十二大街至新三十六大街)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和招标文件在进入定标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进行定标,确定了中标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高铁CAZ南片区**山路(新三十二大街至新三十六大街)和桃溪路(新三十二大街至新三十六大街)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总投资:约1.97亿元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3.1定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
3.2定标方法:票决法;
3.3定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三定标室;
组长:张亮
成员:王震、李成、代海鹏、李传琦、杨浩、虎嵩
1、核查内容:
①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营业执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企业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拟派人员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2、核查结果:
|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单 | 核查结果 |
| 1 | ****(牵头人)、****研究院****公司(联合体成员1)、******公司(联合体成员2) | 通过 |
| 2 | ****公司(牵头人)、****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通过 |
| 3 | ****公司(牵头人)、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通过 |
| 4 | ****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通过 |
| 5 | ****集团第五****公司(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通过 |
中标人:****(牵头人)、****研究院****公司(联合体成员1)、******公司(联合体成员2);
**工程费中标价:经政府相关评审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若有,优先)或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9.81%,约19662.57万元(含9%增值税,约1769.63万元);
工程设计费中标价:经政府相关评审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若有,优先)或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的1.499%,约295.30万元(含6%增值税,约17.72万元,**费中的签证部分费用不计入设计费计费基数);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计划工期:8个月(含设计周期);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赵晓峰;
证书注册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豫141********03083;
设计负责人:朱鹍鹏;
职称级别: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A202********0661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
地 址:**省**市羊山****广场1号楼15层
联系人:闻先生
联系方式:183****77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文化路街道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吴伟丽
电话:185****6373
监督机构:****开发区规划建设部
监督电话:037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