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9 00:00
****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用房改造工程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HBCG-G -SHDL |
| 项目预算 |
****176.96元 |
| 采购内容 |
****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用房改造项目,框架结构,共4层,本次改造范围为原建筑的1层-4层,为平面布局局部调整、内墙、地面、顶棚、部分内门、局部外墙修缮、屋面防水修缮、结构加固及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改造部分建筑面积约3950.35平方米。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经审计后付审计价款的 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审定金额 3%的质量保证金(或保函);待质保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转账、 现金、电汇、保函的形式缴纳。标书代写 |
| 服务地点 |
**市**区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分法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孟山北路85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1-****01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中心A座13楼 联系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150****0036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2025年 12 月 9 日至2025年 12 月 16 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2025年 12 月 9 日至2025年 12 月 16 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用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招标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 12月 16 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2025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