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用房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镇育才路**产业园9号办公楼

成交金额:****438.16元

评审报价:****438.16元

评审总得分:84.5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用房改造项目,框架结构,共4层,本次改造范围为原建筑的1层-4层,为平面布局局部调整、内墙、地面、顶棚、部分内门、局部外墙修缮、屋面防水修缮、结构加固及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改造部分建筑面积约3950.35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10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乙从彦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01769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令亮(组长)、曹鑫、李胜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等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共计46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s://ggzy.****.cn/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区孟山北路85号;177****6690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中心A座13楼;150****0036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192。线上提出投诉网址:https://ggzy.****.cn/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孟山北路85号

联系方式:177****6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A座13楼

联系方式:150****0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程

电话:150****0036

十、附件

1.二次报价函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磋商响应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