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联系人 | 吴璧 | 联系人电话 | 136****6145 |
| 联系人邮箱 | 公告附件 | 2.招标文件 范本(云上).docx |
公告内容
1、工程名称: 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地点: **市宁蒗县
3、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4442.06平方米(约合6.66亩),总建筑面积4201.81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844.94平方米。
4、工 期: 拟开工日期:2025 年9 月 5日;
拟竣工日期:2026 年5 月 5日;
工期 240日历天。
本次招标计划采购 混凝土 物资,投标人可参与 本 物资投标,但最终只能有一家单位中标,请投标人慎重选择。
招标范围:混凝土
本次招标物资内容如下,具体物资供应情况根据图纸另行调整。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有充足的资金配合本项目实施 。
3.1.3质量要求: 满足相关使用要求
3.1.4业绩要求: /
3.1.5履约信用要求: 良好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款:
1、预付款: / 。
2、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每月20日前按上月结算金额的 70 %付款;(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质量保证期间无质量问题,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最终结算确认后支付至 90 %;(3)甲方与发包人的施工主合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发包人的工程尾款和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材料结算剩余款项。如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低于发包人合同约定比例,则以上(1)(2)(3)付款条款均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降低10%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
1、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时间,下同)。
2、地点: 云上营家,网址为:https://www.****.com/ 。
3、方式: 线上获取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云上营家,网址为:https://www.****.com/ 。
3、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标书代写
2、地点:云上营家,网址为:https://www.****.com/ 。
八、确认
你方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以 书面 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市宁蒗县紫玛街道宁蒗标准化厂房项目部
联系人: 吴璧
电话: 136****6145
电子邮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