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要求,现公布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中心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