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绿色低碳农业产业融合发展AOD模式项目C+社会投资人+EPC+O | ||
| **县绿色低碳农业产业融合发展AOD模式项目C+社会投资人+EPC+O | ||
| A01-124********17604XU-****1127-000009-6 | ||
| 更正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县绿色低碳农业产业融合发展AOD模式项目C+社会投资人+EPCf+O已于2025年11月27日在**省招标投监管网(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具体内容如下:
1.原项目名称为:**县绿色低碳农业产业融合发展AOD模式项目C+社会投资人+EPCf+O。
现修正为:**县绿色低碳农业产业融合发展AOD模式项目C+社会投资人+EPC+O。
2.招标取费费率上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取费费率上限(%) |
备注 |
| 1 |
全过程管理费 |
3.000% |
全过程管理费结算时按审定的**工程费(含设备)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
| 2 |
勘察费 |
0.580% |
勘察费结算时按审定的**工程费(含设备)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
| 3 |
设计费 |
||
| 3.1 |
工程设计费 |
2.720% |
工程设计费结算时按审定的**工程费(含设备)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
| 3.2 |
非标设计费 |
8.000% |
非标设备限价暂按1.5亿估算,最终结算价以非标设备预算价为基础计算。 |
| 4 |
工程费 |
||
| 4.1 |
**工程费 |
100% |
**工程费按审定的**工程费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
| 4.2 |
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 |
/ |
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均为暂估价,投标不下浮。 |
| 5 |
产业运营费 |
1.217% |
产业运营费结算时按审定的**工程费(含设备)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
| 序号 |
项目 |
投标费率(%) |
备注 |
| 1 |
全过程管理费 |
全过程管理费结算时按审定的**工程费(含设备)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
|
| 2 |
勘察费 |
勘察费结算时按审定的**工程费(含设备)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
|
| 3 |
设计费 |
||
| 3.1 |
工程设计费 |
工程设计费结算时按审定的**工程费(含设备)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
|
| 3.2 |
非标设计费 |
非标设备限价暂按1.5亿估算,最终结算价以非标设备预算价为基础计算。 |
|
| 4 |
**工程费(含设备) |
**工程费(含设备)结算时按审定的**工程费(含设备)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只针对工程**费进行报价,设备费不下浮。 |
|
| 4.1 |
**工程费 |
**工程费按审定的**工程费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
|
| 4.2 |
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 |
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均为暂估价,投标不下浮。 |
|
| 5 |
产业运营费 |
产业运营费结算时按审定的**工程费(含设备)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
备注:1、投标费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
2、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原招标文件P16中12.2.2 本节第13.2.1目中所列出的商务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16)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但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第(7)项内容。
现修正为:12.2.2 本节第12.2.1目中所列出的商务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16)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但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第(7)项内容。
5.全过程管理单位、社会投资人、产业运营商无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相关信息。
6.招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