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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公司
投诉人地址:**省**市民祥街
被投诉人:****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县上渡街道**路
相关供应商:****
相关供应商地址:****楚天家园清风阁C座1806室
当事人:新****公司
当事人地址:**省**市**县白沙洲西路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合格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合法,用虚假材料、违规违法谋取中标。2、该项目存在暗箱操控,明标暗定的行为。
六、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之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财政局
联系电话:0738-****065
联系地址:**省**县上渡街道**北路1号
九、处理日期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