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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县****公司
投诉人地址:**县上梅镇天华北路(南正街)
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地址:**县上渡街道**路
相关供应商:****
相关供应商地址:**省******社区楚天家园清风阁C座1806室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省**市**县白沙洲西路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结果违反“最低评标价法”法定中标规则,涉嫌违规操作、暗箱操作。2、将我公司符合性审查作“不合格”处理,明显是暗箱操作,严重违背事实。3、对我公司报价合理性进行审查,直接否决投标,明显程序违法。
六、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3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之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财政局
联系电话:0738-****065
联系地址:**省**县上渡街道**北路1号
九、处理日期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