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人达芬奇手术机器人提供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70.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该项目于2025年10月24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止,仅“****”获取招标文件,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无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另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故本项目废标,2025年11月14日于相关网站发布了废标公告。 2.该项目于2025年11月17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000-ZCZX-G2025-0113),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止,仅“****”获取招标文件,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无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另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故本项目废标,2025年12月8日于相关网站发布了废标公告。 3.专家组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查:此次拟采购的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维保服务是为了保障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的日常运作,需求属实。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维保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等内容未见不合理条款、未见排他性、歧视性条款。 4.专家组对****递交的能够证明其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维保要求、合同条款的资料进行了审查:认定该单位可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招标要求。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未见不合理条款、未见排他性、歧视性条款,符合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的申请条件。唯一供应商为****,地址:**市**区蓝靛路1389号1号楼。
名称:****
地址:**市**区蓝靛路1389号1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5MA1K3QBA63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戴剑峰
联系地址:**市**区平海路899号
联系电话:0512-****3424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厅
联系地址:**市**西路63号
联系电话:025-****3057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12-****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