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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3〕4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由****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单位 | 土地位置 | 批准面积 (公顷) | 使用期限 | 批复文号 | 用途 |
| 1 | **省**市**县于家沟 遗址考古发掘项目临时用地 | **大学考古 文博学院 | **县大泉源满族 朝鲜族乡胜利村 | 0.3000 | 2025/12/1至2026/11/30 | 通市自然资临函〔2025〕8号 | 挖掘区、场区内通道、管理用房、表土堆放 |
二、公示日期
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5-****473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路999号
邮政编码:13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