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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由****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单位 | 土地位置 | 批准面积 (公顷) | 使用期限 | 批复文号 | 用途 |
| 1 | 省道**公路(S206)**镇胜利桥至金厂岭(吉辽界)段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 | **省道隧工程 有限公司 | **县安口**口村、集清村、砬子沟村、青沟子村、**村;**镇复新村、中安村;**镇边沿村、乱木桥村、十里村、五凤楼村、夏家村、**村、鱼亮子村 | 2.7513 | 2026/8/7 至2027/6/23 | 通市自然资临函〔2026〕6号 | 施工便道、 拌合站 |
| 2 | 关于辉发河、蛤蟆河、大坦平河等11条河域清淤疏浚工程(二期)临时用地 | 辉****集团有限公司 | 辉**样子哨镇 小椅山村 | 0.4561 | 2026/8/11至 2028/6/1 | 通市自然资临函〔2026〕7号 | 材料堆放 |
二、公示日期
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5-****473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路999号
邮政编码:13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