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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经机构自评,市、县两级把关遴选等程序,拟推荐****中心申报创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方式:0570—****167
联系地址:****花园东大道158号市卫健委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处
邮政编码:3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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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