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集中开标大厅一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以下排名不分前后顺序)
| 项目 编号 | ****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市**建筑 ****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 | ****集团有 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兴****公司、******公司) | 义峰建设投资集 ****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公司、******公司) | ****一局 (集团)有限公 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若****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77937X(联合体成员:913********1332990、912********148093R) | 914********1739805(联合体成员:913********6066661、914********917702K) | ****0102MA6U49U45W(联合体成员:913********8003374、****0211MA3C147F73) | 911********107173B(联合体成员:913********927741P、****0110MA1G95HC20) |
| 投标报价(元) | ****37600.00 | ****49000.00 | ****60000.00 | ****80000.00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白春林 | 刘红 | 卢浩 | 陆波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周** | 翟天凤 | 王彤 | 王浴泉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采购及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
| 控制价(万元) | 47515.00 |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 | 白春林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3671 |
| 周**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粤144********00251 | ||
| 2 | ****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兴****公司、******公司) | 刘红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1711 |
| 翟天凤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14369 | ||
| 3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公司、******公司) | 卢浩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2820 |
| 王彤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陕161********02315 | ||
| 4 | ****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若****公司) | 陆波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0****1530 |
| 王浴泉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京143********01415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 1 | ****(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 | **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和**化利用PPP项目 | ****集团****公司 | 2019年2月 | ****000元 |
| **生物能源再利用项目**化处理设施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干式厌氧及脱水系统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 ******公司 | 2019年3月11日 | ****0000元 | ||
| 2 | ****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兴****公司、******公司) | **静脉科技产业园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 北控环境再生能****公司 | 2021年10月 | / |
| **市太**200t/d禽畜粪污+100t/d秸秆**化利用项目预处理+千法厌氧产气系统 | ******公司 | 2021年 | / | ||
| 3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公司、******公司) | **华**可再生绿色热能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华电(**)****公司 | 2024年 | ****000元 |
| ****处理厂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项目工艺设计及成套设备采购(四标段) | ******公司 | 2021年2月7日 | / | ||
| 4 | ****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若****公司) | **县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 | ******公司 | 2022年1月 | / |
| **市餐厨废弃物**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 光大环保餐厨****公司 | 2021年8月 | / | ||
| **市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PPP项目(一期) | 光大环保餐厨****公司 | 2020年7月 | / | ||
| ****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业废弃物热电联产项目 | **市****公司 | 2024年5月 | / | ||
| 京****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 | **京****公司 | 2020年5月9日 | ****50000元 | ||
| 新桥科创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公司 | 2021年 | ****86553.79元 | ||
| 富联精密****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一标段 | **虔****公司 | 2022年6月17日 | ****39170.63元 | ||
| ****科技园(二期)项目 | ****公司 | 2022年11月30日 | ****0322.22元 | ||
| 合****处理中心项目 | **浩悦****公司 | 2020年7月23日 | ****0000元 | ||
| 千子山有机质固废处置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公司 | 2022年4月19日 | ****65270元 |
1.3其他荣誉奖项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审项目 | 奖项 | 时间 |
| 1 | ****(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2 | ****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兴****公司、******公司) | / | / | / |
| 3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公司、******公司) | 优秀科研或优秀工程设计 | ****研究院****公司承担的马鞍****园区燃气综合站工程项目荣获2020年度省第十九届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 | 2021年1月28日 |
| 4 | ****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若****公司) | 优秀科研或优秀工程设计 | ****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的**市17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荣获2020年度省第十九届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 | 2021年1月28日 |
| 专利 | 一种垃圾坑渗滤液滤出装置、一种渗滤液浓缩液处理系统、一种建筑工程管道套管预埋定位装置、用于矩形风管中的风阀预留装置、一种可调节管径法兰短管预制焊接平台、一种简易静置设备限位装置 | / | ||
| 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 1、****基地项目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2、**老窖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主生产线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3、**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4、****医院****中心工程-门急诊医技及病房楼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5、****医院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6、****医院迁建工程PPP项目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7、****中心一期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8、**市**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1、2021年12月 2、2021年12月 3、2021年12月 4、2021年12月 5、2021年12月 6、2021年12月 7、2021年12月 8、2021年12月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 ******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项3.3(2)中关于发酵罐有效容积之规定 |
三、报价修正
无。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 |
五、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地址:**县白营镇北陈王西一街路口西侧1号
联系人:虎军
联系电话:153****5159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二楼
联系人:石丹丹
联系电话:134****8088
邮箱:****@qq.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
地址:**市**县**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联系人:武治国
电话:185****6321
邮箱:****@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按时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