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相关林业经营主体:
根据《****林业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需求的通知》(****)及**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为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核心要求公示如下:
一、贴息范围
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用于以下林业相关领域的贷款利息可申请补助:
(一)林产加工。仅限木材加工和生物质利用方面的贷款,竹加工类的贷款不予贴息。
(二)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
(三)林下经济。
(四)森林**培育。用于森林**赎买的贷款不予贴息。
二、申报条件及贴息标准
贴息方式与利率:一年一贴、据实贴息,年贴息率不超过1%;贴息计算周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存续且正常付息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计算(每月15日前放款的当月计贴息,15日后放款的当月不计)。
贷款用途要求:贷款合同明确用途须属于上述贴息范围,用于偿还贷款(循环贷)、周转性支出等的贷款不予贴息。
主体一致性:贷款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一致。
特殊资质要求:从事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的贷款单位/个人,须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不予贴息情形:逾期贷款产生的利息、加息、罚息;申报材料虚假;贷款用途与贴息范围不符;其他与林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等,均不予贴息。
三、申报时限
请于2026年1月4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产业股,联系电话:0599-****722(陈)。
****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