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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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原内容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第14项“其他”:

1、本采购项目共划分六个包组进行采购(各包组具体名称详见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务必严格按照所投包组对应的包组名称填写“项目名称”字段,不得使用本采购项目的总项目名称或其他非对应包组名称进行填写。如投标人投采购包1,则项目名称为“**市**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包1)。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第14项“其他”:

1、本采购项目统一项目名称:**市**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字段。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第14项“其他”:

2、投标人如果选择多个包投标,必须分别编制、密封及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第14项“其他”:

2、投标人如果选择多个包投标,则可递交一套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两份】和须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采购包号即可。例如投标人同时参与包1和包2投标,则可以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采购包号,且按一套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两份】递交即可。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第14项“其他”新增第5项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第14项“其他”:

5、各采购包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性要求,因本项目各分包的用户需求及评分标准均相同,为统一标准,各投标人若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分包投标的,除采购包号外,其他内容应相同(包括投标费率),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各采购包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性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明城镇
联系人:吴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荷城街道**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757-****8329

****

2025年12月2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5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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