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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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合同金额(元):****198.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第六条本项目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的变更,原合同本项目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服务经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每季度初支付协议价的25%,第四季度初支付第四季度款项的70%,协议期满考核后按考核结果支付余款。乙方需在支付当月的20号前向甲方提供合法票据,甲方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拨支付款项,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在季度服务中,因乙方空岗、考核等原因有扣款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核算结果返还应扣款费用。变更为:服务经费按月支付,乙方需在支付当月的25号向甲方提供合法票据,甲方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拨支付款项,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在月度服务中,因乙方空岗、考核等原因有扣款事项,当月扣除相应费用。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依据有关规定,****拟对购买精神卫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协议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街道办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支付中心

地址:**市**区**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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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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