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合同】新安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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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合同】**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一、合同编号: YXHT-****-A-2025-1

二、合同名称: 【延续合同】**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宝城29****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5-****1372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宝城三区**二路46号四楼

联系方式:189****38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街道辖区精神障碍病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专业社工服务,以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8

合同金额: 489.1198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项目协议履行期限为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6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第六条本项目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的变更,原合同本项目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服务经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每季度初支付协议价的25%,第四季度初支付第四季度款项的70%,协议期满考核后按考核结果支付余款。乙方需在支付当月的20号前向甲方提供合法票据,甲方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拨支付款项,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在季度服务中,因乙方空岗、考核等原因有扣款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核算结果返还应扣款费用。变更为:服务经费按月支付,乙方需在支付当月的25号向甲方提供合法票据,甲方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拨支付款项,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在月度服务中,因乙方空岗、考核等原因有扣款事项,当月扣除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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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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