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至两江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已获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2511-500113-04-01-652555;备案证2511-500113-04-01-968581;备案证2509-500113-04-01-719411;备案证2510-500119-04-01-261643;备案证2510-500119-04-01-669661;备案证2510-500119-04-01-860397;备案证2511-500102-04-01-212281;备案证2509-500102-04-01-96901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至****服务区、收费站、隧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至两江高速公路沿线,**至两江高速公路是**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三环十二射七联线”中“五联线”的一段,路线长度77公里。本项目预估光伏总容量为1671.42kW****服务区装机容量合计450.12kW;****中心装机容量合计382.5kW、隧道中分带装机容量合计838.8kW)。其中包含变电所位置、**收费站、春**隧道、大寨服务区**方向、大寨服务区两江新区方向、庙湾隧道南侧、****中心、汤家山隧道南侧、沿福隧道北侧、沿福隧道南侧、增福服务区**方向、增福服务区两江新区方向等点位,最终装机与点位以施工图设计为准,中标单位不得以减少装机容量为由进行索赔。各分布工点如下(施工时将根据现场条件进行调整):
| 序号 |
名称 |
光伏布设位置及朝向 |
预估装机容量(KW) |
备注 |
| 1 |
春**隧道 |
北侧中分带位置 |
111.6 |
|
| 2 |
南侧中分带位置 |
99.2 |
||
| 3 |
庙湾隧道 |
南侧中分带位置 |
140.1 |
|
| 4 |
汤家山隧道 |
南侧中分带位置 |
177.3 |
|
| 5 |
沿福隧道 |
北侧中分带位置 |
200.9 |
|
| 6 |
南侧中分带位置 |
109.7 |
||
| 7 |
大寨服务区 |
出城方向 |
157.48 |
屋顶光伏 |
| 8 |
进城方向 |
157.48 |
屋顶光伏 |
|
| 9 |
增幅服务区 |
出城方向 |
66.34 |
屋顶光伏 |
| 10 |
进城方向 |
68.82 |
屋顶光伏 |
|
| 11 |
**收费站 |
62.0 |
||
| 12 |
****中心 |
320.5 |
注:1、表中的点位可根据施工图设计情况据实调整。
2、若本项目装机容量减少较大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类似的光伏项目中增加装机容量。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2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屋顶荷载结构评估报告、土建施工、全部材料、视频监控和逆变器数据接入业主已建的运维平台,实现国网“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的群调群控装置,C20混凝土检修便道,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公司发电交付以及各类手续的协调办理,电能质量装置检测及报告等涉网要求的所有试验和工作,完成路网协调和涉路施工需办理的交通组织审批、实施,绿化移栽、砍伐及清运、场地平整,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配合工程审计等所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以监理下发开工令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政府采购工程:否。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为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母公司已参与投标的,其子公司不得另外组建参加到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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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68号C1-9-1
|
地址: |
**市**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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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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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4604 | 联系电话: | 023-****7374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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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两江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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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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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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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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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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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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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
****银行**坡支行
|
969********02590
|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623********00694991
|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岗支行
|
150********420****10336
|
|
****交易所****公司
|
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
311********20030246
|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分行
|
990********48647
|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分行
|
123********0630012056
|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08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