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省乌沙****基地连接****基地配套工程)项目
2.标段名称:**省乌沙****基地连接****基地配套工程)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8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29条-20.4.2项“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人民币,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4‰,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修改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人民币,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2‰,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4条“其他说明”予以删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
地址:**省池****人民政府6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夏楠
电话:182****37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花园9号楼107****中心隔壁)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岚
电话:186****9200
1.项目名称:**省乌沙****基地连接****基地配套工程)项目
2.标段名称:**省乌沙****基地连接****基地配套工程)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现修改如下: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 质检工程师 |
1 |
本表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所需人员最低要求,投标时需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注:质检工程师、道路工程师中标后须提****保障部门颁发(授权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中标后须提****保障部门颁发(授权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提****保障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的,则须****保障部门授权颁发的文件扫描件。 |
| 道路工程师 |
1 |
|
| 专职安全员 |
1 |
|
| 水利水电(专业) 工程师 |
1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
地址:**省池****人民政府6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夏楠
电话:182****37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花园9号楼107****中心隔壁)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岚
电话:186****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