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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省乌沙****基地连接****基地配套工程)项目
2.标段名称:**省乌沙****基地连接****基地配套工程)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8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29条-20.4.2项“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人民币,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4‰,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修改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人民币,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2‰,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4条“其他说明”予以删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
地址:**省池****人民政府6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夏楠
电话:182****37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花园9号楼107****中心隔壁)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岚
电话:186****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