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水厂MBR膜池组件及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 澄清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5-12-31 | |||||||||||||
| 李雯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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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澄清信息 1、关于4.1.2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过滤精度及水质要求 浊度小于1,sdi小于3和大肠杆****处理厂的指标,是特定单位的检测报告,针对特定厂家,应该予以取消。 回复:(1)本项目采购的膜为中空纤维超滤膜,参考GB/T25279-2022《中空纤维帘式膜组件》等相关标准,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处理厂实际情况,为延缓膜污染速率,提高膜使用寿命,降低运行能耗等方面有较好的效果,要求本次招标的超滤膜必须满足上述指标要求。 (2)采购人对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描述完整、明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六、七、八、九条的规定,满足采购需求的产品在市场上有多家供应商可以提供,因此该需求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合法依规。 (3)浊度、SDI和大肠杆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评审中技术参数响应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限于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注册/备案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企业公开发布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补充事宜 3.1招采备案编号: CSJKQXESXM-****119(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3.2监管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731-****0090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联系人:胡佳 电 话:0731-****2231 地 址:****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58号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人:蒋文静(项目负责人)、王旭、王凌 电 话:0731-****1777 地 址:**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 95 ****广场二期 15 栋 110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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