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水厂MBR膜池组件及配套****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5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市市****学园路23-2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清单说明: 1.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等要求提供相关设备,若发生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对乙方约束更高的为准。 2.上表中单价上述单价为含税综合包干价格,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为达到设计使用目的而在清单中未列出的辅材、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检验试验费、试运行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利润、税费、土建、维保服务费、质保维保期内的售后维护费以及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保证设备具备安装条件的所有费用,税率以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率为准。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及其它因素而变动。如乙方实际供货数量超过合同数量导致总费用增加,须先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审核并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设备数量的,则按实际供货的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设备数量按实结算。 3.以上所有产品价格包含甲方对乙方提供产品质量可能存疑而产生的检测费用,即货物分解查验过程和抽样送检过程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和保险责任及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乙方提供的产品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甲方对产品的细微调整,乙方要免费落实完成。 5.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000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530.97 元,增值税额为569469.03元(税点13%)。 6.备注部分要求明确该设备的核心参数、涉及原材料的要明确实际生产产地及厂家。如电机能效、风机效率、不锈钢的厚度、原产地及厂家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所投产品为系统集成的,合同中必须提供详细清单,明确系统集成的构成,以及重要部件及原材料的规格参数、品牌、生产场地、厂家以及分项报价 8.乙方所供产品配置需优于文件各项参数的配置,并能与生产运行系统匹配。 9.乙方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距离到货日期的时间差不得超过12个月。 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应提供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等质量证明文件。 为保证膜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的稳定运行,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使用纠纷,不接受衍生品牌和贴牌产品。 所有设备及安装****处理厂设计图纸要求。乙方必须根据图纸工艺要求进行合理的设备配置、选型复核计算,为保证使用效果,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图纸提供设计要求,根据所供设备对设计图纸提出必要的改动建议,但这些改动必须征求甲方的同意,乙方在没有征求同意之前所做的改动视为无效改动。 乙方提供的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全的系统,交由甲方的应为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2)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甲方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3)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的价格还应包含供应、运输、装卸、保管、转运、安装、布线、防腐、调试、设施、工具、培训等其他货物伴随服务和税费、市场价格波动、配套事务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货物单价不进行调整。 (4)产品包装及运输准备:运输前的准备要考虑对设备的保护,以免使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受潮、受腐蚀、破损和变形。每个运输箱体上应标明内装物品、订单号和运输编号。此外,吊装点位置及设备重心位置也应在箱体上标明。包装和运输应符合《运输包装指南》GB/T 36911-2018标准规定。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有强烈的冲击和振动,不得倒置、重压和日晒雨淋。 3.质量要求: 1.本次MBR膜系统更换的招标采购,除正常的MBR膜系统更换货物采购外,甲方一次性购买MBR膜系统五年的设备维保(含质保)服务,包含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日常膜在线清洗及离线清洗服务、清洗药剂等,MBR膜系统更换投运五年的设备维保(含质保)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必须按照产品维护说明手册及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维护保养,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系统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使用不当、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需提供质保期内供膜系统及其配套设备设施配备安全运行所必需的附件。 5.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当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响应时间不及时、需返厂修理的情况按下述规定执行: (1)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未按照承诺的售后服务要求执行的,属乙方违约,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和追究相关责任。故障响应不及时的,甲方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索赔;对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追偿。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的设备,自甲方签字确认入场维修之日起,30天(日历日)完成所有设备维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逾期交付的,甲方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索赔,当逾期达10天(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追偿。 (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等的规定,经甲方催促整改仍不满足规定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直接在未付款项、质保金、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继续追偿。 4.运行要求及售后服务: 运行要求:整个项目投入运行后,乙方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驻厂进行运行、设备维护等工作,完成验收且稳定运行6个月后,经甲方认可,乙方可不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驻厂。 售后服务:乙方应提供的维保服务应包括日常维保及巡检、定期维保、设备大修及定期检测、故障修复、技术服务咨询等,所需备品配件由乙方提供。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并在收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保人员名单(含姓名、联系电话、地址)。 5.质保维保范围及期限 维保范围为主要对乙方所供货的设备系统进行维保,乙方应提供的维保服务应包括日常维保及巡检、定期维保、设备大修及定期检测、故障修复、技术服务咨询等,所需备品配件由乙方提供。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并在收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保人员名单(含姓名、联系电话、地址)。 整体项目质保维保期要求5 年的维护及质保服务,质保维保期从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为保障生产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和设备更新系列项目有效实施,采取甲方与乙方洽谈供货、安装、质保维保和技术等方面的具体方案及措施等事项。 6.其他要求 6.1 乙方中标文件的承诺高于招标文件货物要求的,按乙方中标文件对应条款执行。 6.2 其他包括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提交要求、技术服务要求、项目其他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3.质量要求1.本次MBR膜系统更换的招标采购,除正常的MBR膜系统更换货物采购外,甲方一次性购买MBR膜系统五年的设备维保(含质保)服务,包含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日常膜在线清洗及离线清洗服务、清洗药剂等,MBR膜系统更换投运五年的设备维保(含质保)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必须按照产品维护说明手册及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维护保养,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系统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使用不当、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需提供质保期内供膜系统及其配套设备设施配备安全运行所必需的附件。 5.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当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响应时间不及时、需返厂修理的情况按下述规定执行: (1)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未按照承诺的售后服务要求执行的,属乙方违约,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和追究相关责任。故障响应不及时的,甲方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索赔;对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追偿。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的设备,自甲方签字确认入场维修之日起,30天(日历日)完成所有设备维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逾期交付的,甲方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索赔,当逾期达10天(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追偿。 (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等的规定,经甲方催促整改仍不满足规定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直接在未付款项、质保金、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继续追偿。 4.售后服务4.1运行要求:整个项目投入运行后,乙方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驻厂进行运行、设备维护等工作,完成验收且稳定运行6个月后,经甲方认可,乙方可不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驻厂。 4.2售后服务:乙方应提供的维保服务应包括日常维保及巡检、定期维保、设备大修及定期检测、故障修复、技术服务咨询等,所需备品配件由乙方提供。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并在收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保人员名单(含姓名、联系电话、地址)。 5.其他要求5.1乙方中标文件的承诺高于招标文件货物要求的,按乙方中标文件对应条款执行。 5.2其他包括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提交要求、技术服务要求、项目其他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2.付款方式: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13%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国家税率调整,按照不含税价不变原则进行结算)及采购文件中有关项目的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已提交过的相关技术资料无需重复提交)和付款申请后,甲方才予以付款,如未提供的,甲方将按合同要求暂缓费用的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直至乙方提交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图纸和发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其义务。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811********00836774)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现场条件安排乙方实施上述项目,自采购人发出第一次发货通知之日起,包括设计、供货、安装、设施配套、调试、验收等总工期 180 日历天;乙方逾期进场或逾期完成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交货地点:********水厂。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取分期/分项验收方式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乙方负责中空纤维膜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设施的系统设计、运输、装卸、保管、转运、安装、旧设备拆除、布线、防腐、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等所有货物伴随服务,以及技术响应、操作培训、系统质保期内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售后服务。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要求,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六、其他要求及说明”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取分期/分项验收,所有设备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培训等,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视为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的最**求为准)。经乙方自检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验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 2.对设备采购清单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履约验收标准要求见招标文件“5.6.2 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设备设施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能保证设备正常持续稳定地运行,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6.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其他验收标准及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标文件执行。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6.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须提供合法的授权使用证明。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6.3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参与此类侵权指控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所受损失及弥补纠正侵权产品等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因指控甲方侵权导致甲方败诉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追加赔偿金。 6.4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目的。如发生类似情况,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追加赔偿金。 6.5 合同项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的报告及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安装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等手续。 5.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进场查验,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乙方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甲方留存,并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5.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承担缺陷保证责任和保修义务,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6.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7.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8.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员工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实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9.将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设施产生干扰。 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配合现场相关单位施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按时完成。 12.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3.负责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9.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乙方每逾期一天,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0.5%)支付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扣除,延期超过30天或不按甲方现场条件安排进行施工累计次数超过2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9.4 乙方因施工安装质量问题或软件运行不正常等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损失、设施更换成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保全费、鉴定费、第三方索赔款、行政罚款、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 9.5 乙方应确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乙方履行本合同给甲方及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9.6 乙方应确保开发软件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且开发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由甲方所享有。若因乙方开发的软件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9.7 乙方提供的产品未响应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最**求、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材质以次充好、规格参数及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0.5%)支付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若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2次仍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9.8 设备正式投运(试运行)后,乙方提供的产品仍出现质量问题或使用瑕****处理厂生产产能造成影响的,按对应设备分项价款*10%的违约金在应付货款中一次性扣除;乙方提供的产品仍出现质量问题或使用****处理厂生产产能造成影响的,按对应设备分项价款*10%+实际影响产能(单位:吨)*1.96元/m*10的违约金在应付货款中一次性扣除。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数据向乙方发出违约金扣除通知,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9 质保维保服务期间,乙方未按投标维保服务方案执行维保服务的(包括不限于:服务响应不及时、维修效果不达标、定期维保义务未履行、备件供应违约、人员操作不合规等),视为违约,甲方按单次1万元/点的违约金在质保维保金中扣除,****处理厂造成产能影响的,按实际影响产能(单位:吨)*1.96元/m*10的违约金在质保维保金中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10 设备质保维保期内,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设计工况条件下损坏,且多次维护维修达不到设计规定要求的(如污染物去除率、处理量、运行参数、稳定性、环保合规不达标等),仍视为甲方设备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处理厂造成产能影响的,按实际影响产能(单位:吨)*1.96元/m*10的违约金在质保维保金中扣除;若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9.11 其他乙方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无法按照中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编制的方案提供对应的服务的,按1万元/点进行违约金处理,从质保维保金中扣除。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 6.双方应承担各自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2.1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甲方因项目实际,须调整采购设备、材料数量,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双方可根据乙方所报单价及实际数量,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甲方行使解除权情形的除外)。 (4)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2.2合同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2.3 合同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终止或解除并不影响双方合同附随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签订时间:2026年2月12日 4.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委****公司一份。 5.其他说明: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指定项目负责人,协调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电气设备现场指导安装、自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 (2****公司****水厂为需求部门,负责合同签订后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到货、施工、安装、变更、调试、验收、付款和质保等在内的合同履约事宜。乙方应积极联系甲方需求部门,就本合同相关内容履行实施。 (3)特别说明: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对方地址送达,一方向对方指定联络人手机或电子邮箱发送的短信或电子邮件亦视为已送达对方。本合同履行甲方指定联络人姓名:胡佳,手机号:137****1324,邮箱:****@qq.com。乙方指定联络人姓名:李婷 ,手机号:188****4498,邮箱:****@qq.com。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或变更指定联络人,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原指定联络人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3)合同未尽事项见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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