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处理厂西片区配套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业大道(杨黄路-陶辛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改建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处理厂西片区配套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业大道(杨黄路-陶辛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改建工程 | |||||||
| 标段编号 | WH100SZ25SG0812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市湾****管理处 | ||||||
| 地址 | **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金工 0553-****04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芜****水厂路1号-2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庭国、胡蓉 177****6799、136****362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 |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工程局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报价(元) | ****3994.64 | |||||||
| 项目负责人 | 江阿亮 | |||||||
| 证书编号:粤144********04395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3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长江东路(**路-二十埠河**)改造工程二标段 加分业绩:长江东路(**路-二十埠河**)改造工程二标段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分水岭路(新港路-团肥路) 工程:2022年度**省建设工程“**杯” |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6830.82 | |||||||
| 项目负责人 | 张东辉 | |||||||
| 证书编号:皖134********01281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3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公司附属工程 加分业绩:******公司附属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公司1#车间工程: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公司(联合体:****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6673.37 | |||||||
| 项目负责人 | 陈志千 | |||||||
| 证书编号:皖132********10186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3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处理厂(站)项目 加分业绩:****处理厂(站)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中学项目1#(教学楼):2023年**省建设工程“**杯”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2、****公司:安全许可证已过有效期。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3、******公司: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无住建部电子印章,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M值=28%; 2、基准价:****8234.97元; 3、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单位:****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4、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第三个字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序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