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军用饮食供应站灾后修复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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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 ****就****供应站灾后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供应站灾后修复项目

3、委托代理编号:****

4、采购项目预算: 488145.55 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t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488145.55元

****供应站灾后修复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1

488145.55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 ~ 12:00,下午 15:00 ~ 17:30 (**时间),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提供个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区子午路192****事务局4楼406室获取磋商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10:00时(**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子午路192****事务局4楼

3、磋商时间:2026年01月12日10:00时(**时间)

4、磋商地点:**市**区子午路192****事务局4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https://www./)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

地址:**市**区子午路192****事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21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子午路192****事务局4楼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151****0980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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