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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项目(设备)
(项目编号:****)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金佰特****公司
地址:**省**市**区十三纬路37号(4-13)
邮编:110000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151****8492
**金佰特****公司:
我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9点30****公司以快递方式送达的“质疑函”,****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人。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质疑人未通过符合性(资格性)审查,未实际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之规定,质疑人不具备对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资格,****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
特此复函。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月5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