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6-2027年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批)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2027年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批)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及“人员业绩”中的“已完成项目还需提供项目甲方的费用支付凭证(需加盖甲方财务章)或投标人开具的与该业绩对应的部分发票存根联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财务章,发票总金额应至少满足业绩要求)”。标书代写
根据《****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中第二项,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等。以上发票均不具有“存根联”。请问提供投标人开具的与该业绩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财务章,发票总金额应至少满足业绩要求)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1.投标人疑问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6年01月07日17时30分”。如果潜在投标人对开标时间有异议,请于2026年01月07日17时30分前提出,否则视为对开标时间无异议。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398号A座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3660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149、****3831
2026年1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