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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6-2027年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批)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2027年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批)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及“人员业绩”中的“已完成项目还需提供项目甲方的费用支付凭证(需加盖甲方财务章)或投标人开具的与该业绩对应的部分发票存根联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财务章,发票总金额应至少满足业绩要求)”。标书代写
提问1:请问正在履约中的项目是否需要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答:不需要,表述中已明确“已完成项目还需提供”。
提问2:请问提供****公司开具的与该业绩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加盖****公司财务章,发票总金额应至少满足业绩要求)是否认可
答:****公司开具的与该业绩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加盖****公司财务章,发票总金额至少满足业绩要求),还需同时提供****公司的相关授权文件,方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398号A座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3660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149、****3831
2025年1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