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2026年度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项目废标
采购包1(2026年度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陈维炽 |
| 评审专家: | 高若林 、 何敏 、 陈朗钦 、 曹文火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度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
(1)******公司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未按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2特定条件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的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组评议,******公司的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2****小组评议,****公司、**省****公司和****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1)****公司电子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10、考评表”的内容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响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中“商务符合性:(1)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三、商务要求”全部条款的。”的规定,****委员会评议,****公司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委员会评议,****公司和**省****公司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本项目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名称:****
地址:**市**县
联系方式:陈维炽 059****93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 陈东英、陈火源、陈诗琦0591-****35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诗琦
电话: 陈东英、陈火源、陈诗琦059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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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