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学院路9号**世茂****A1地块商务、办公7#楼10层1004、1005办公室 | 1,497,370.00元 | 96.28 |
采购包1(2026年度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服务类(****)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院机关和派出机构物业服务外包 | 院机关和派出机构物业服务外包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进行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进行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进行服务。 | 人/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 1,497,370.00 |
| 采购人代表: | 陈维炽 |
| 评审专家: | 郭素梅 、 沈汪明 、 陈梁 、 张小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0.8%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中信银行**江滨路支行,账号:761********0001847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度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1.897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
2.1****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2在价格评审环节,******公司存在报价过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和《****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二、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的规定,要求******公司在4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和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说明,仅提供澄清函,未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和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委员会评议,******公司所提供的澄清函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无效。
3.****最终得分为96.28分,排名第一
名称:****
地址:**市**县
联系方式:陈维炽059****9302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 陈东英、陈火源、陈诗琦0591-****35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陈东英、陈火源、陈诗琦
电话:059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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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