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送温暖”慰问活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子提货券(300元/份,共5474份;500元/份,共4份)、预算金额****2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传递党委、政府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怀和温暖,确保全市职工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欢乐祥和过节,按照全总、省总送温暖工作安排,****工会工作实际,市总拟开展 2026年“送温暖”慰问活动。
“职工普惠”APP****工会****工会集体福利数字化监管平台,具备发放流程规范、渠道统一、**多元等特点,****工会会员及职工逾600万人。该平台在用户规模、服务生态、数据安全及服务效率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与不可替代性。平台相关资产及知识****工会直属全资企业——****集团有****公司)所有,****公司****负责运营服务。
本项目属公共服务性质,****工会数字化平台实现以下目标:
1.通过线上渠道发放电子提货券,职工可在“送温暖”慰问专区兑换领取;
2.****工会会员实名制校验,确保信息保密与慰问对象精准化;
****工会数字化平台的会员信息及数据接口仅向“职工普惠”APP开放,为保障数据安全与服务一致性,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指定****为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贝森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蔡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贝森路2号
联系电话:028-****118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