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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处理厂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改造提升工程-东支干管提升工程(翠湖一路等九条市政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业绩和荣誉所有涉及时间要求为“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的,一律修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其他要求不变;标书代写
2、投标人须知7.4定标“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修改为“招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二、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以澄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三、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