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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零星采购项目(二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零星采购项目(二次)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一章第6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更正为:标书代写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 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规定“依法在**省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以下简称《承诺函》)”。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 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 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的视为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 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按附件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 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
| 特定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三、本补充通知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网址(https://fujian.****./)上发布。更新的采购文件**步发邮箱,潜在供应商应自行查阅,若因供应商的疏忽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标的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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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5日